通告》對市本級公租房的受理審核工作主要作了三方面調整:一是進一步放寬收入準入標準。申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準入標準,根據今年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調整至77043元,從而擴大了住房困難家庭保障範圍。
觀點網訊:11月27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發布《關于調整杭州市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受理審核工作的通告》。
《通告》對市本級公租房的受理審核工作主要作了三方面調整:一是進一步放寬收入準入標準。申請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準入標準,根據今年統計部門公布的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調整至77043元,從而擴大了住房困難家庭保障範圍。
二是增加了申請家庭的财産情況審核。審核範圍包括申請家庭人均貨币财産、投資企業情況和車輛情況三方面内容。
三是進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對象的動态復核。今後将對公租房保障對象的家庭經濟狀況實行年度復核,並根據實際需要,對保障對象的人口、住房和社保繳交等情況進行不定期動态核查。
本通告自2024年1月1日起實施,适用于2024年1月1日(含)以後申請(含資格續審)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保障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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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