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城更項目可依法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和稅收優惠

观点网

2023-11-22 09:24

  • 以“無收益、不繳稅”為原則,城市更新項目可依法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和稅收優惠政策,同時加強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稅的征管。對在城市更新項目中提供公益性建設、實施産業轉型升級的,鼓勵相應土地在流轉中适度減免土地增值稅或降低所得稅稅率。

    觀點網訊:11月21日,自然資源部辦公廳印發了《支持城市更新的規劃與土地政策指引(2023版)》(下稱“指引”)。

    指引提出,堅持規劃統籌、堅持底線管控、堅持節約集約、堅持綠色低碳、堅持多方參與、堅持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則。

    指引明确,将城市更新要求融入國土空間規劃體繫,總體規劃要提出城市更新目標和工作重點,詳細規劃要面向城市更新的規劃管理需求,專項規劃要因地制宜、多措並舉适應城市更新,規劃許可要有效保障城市更新實施。

    此外,指引提出,針對城市更新特點,改進國土空間規劃方法:開展針對性調查,做好體檢評估;梳理更新需求和更新意願;開展城市設計等專題研究,前置運營設計;明确更新重點和更新對策;确定更新方式和更新措施;拟定更新實施安排。

    另外,細化土地使用年限和年期。在城市更新中為适應市場需求,鼓勵靈活确定土地出讓年限和租賃年期。對城市更新項目重新組織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的,可以重新設定出讓年限。為适應産業發展的實際需要,城市更新可考慮采用少于法定最高出讓年限或租賃年期供應産業用地,並允許根據需要予以續期,包括續期在内的總年限不得超過該用途土地的法定最高出讓年限或租賃年期。

    實施差别化稅費計收。以“無收益、不繳稅”為原則,城市更新項目可依法享受行政事業性收費減免和稅收優惠政策,同時加強對國有建設用地使用稅的征管。對在城市更新項目中提供公益性建設、實施産業轉型升級的,鼓勵相應土地在流轉中适度減免土地增值稅或降低所得稅稅率。探索差别化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稅稅收政策,對閑置和低效的城鎮用地加強國有建設用地使用稅的征管,促進土地高效利用。

    優化地價計收規則。鼓勵在城市更新中優化完善地價計收規則。 改變用途後,補繳土地價款的計收,可以分區域、用地類别,制定以公示地價(或市場評估價)的一定比例核定的統一規則。綜合考慮城市更新項目土地整理投入、移交的公益用地或建築面積、配建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以及多地塊聯動改造等成本,以市場評估價為基礎按程序确定土地價款。現有工業用地在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武瑾瑩



    相關話題讨論



    你可能感興趣的話題

    房地産

    政策

    城市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