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毅有限公司、冠城大通及福建冠城匯泰發展有限公司就前述股份轉讓事宜簽署了《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協議書》,由冠城大通受讓大通新材8.92%股權,冠城匯泰受讓大通新材1%股權。
觀點網訊:9月25日,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将受讓朗毅有限公司持有的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9.92%股權。
根據《資産評估報告》,确認大通新材評估基準日股東全部權益評估值為125,006.09萬元。即,該部分9.92%股權評估值為1.25億元,交易各方據此确認本次交易股權受讓價格為1.25億元,購買資金為自有或自籌資金。
同時,為确保交易順利進行,拟由冠城大通或該公司下屬控股公司作為交易主體受讓該部分股權。
朗毅有限公司、冠城大通及福建冠城匯泰發展有限公司就前述股份轉讓事宜簽署了《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轉讓協議書》,由冠城大通受讓大通新材8.92%股權,冠城匯泰受讓大通新材1%股權。
冠城匯泰為冠城大通全資控股的下屬公司,冠城大通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合計持有其100%股權。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