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蘇州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市委市政府于9月8日印發的《關于促進全市經濟持續回升向好的若幹政策措施》進行解讀。這次蘇州出台的政策,包括8個方面,共30條。
蘇州:購買120平米及以上商品住房不再進行資格審核
9月11日上午,蘇州召開新聞發布會,對市委市政府于9月8日印發的《關于促進全市經濟持續回升向好的若幹政策措施》進行解讀。這次蘇州出台的政策,包括8個方面,共30條。
其中,促進房地産和建築業平穩健康發展方面,《措施》指出,将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穩定房地産投資;引導建築業高質量發展。具體如下:
一、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優先保障和解決更多剛需住房需求人群,新市民、青年人、新就業人群、常住人口購房與本地戶籍居民家庭适用同等政策。
滿足改善性住房需求,對于購買120平方米及以上商品住房不再進行購房資格審核。綜合采取購房補貼、房票安置、團購等方式,更好滿足居民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落實降低首套房、二套房執行首付比例和首套房、二套房貸款利率,居民個人換購住房個稅優惠,個人首套房“認房不認貸”等政策。
二、穩定房地産投資。綜合運用優質優價、容積率激勵、鼓勵建設多樣化類型住宅産品等措施,支持房地産企業開發高品質住宅。
商品房項目在健康平穩前提下,根據項目需求可依法按照科學合理的面積劃分原則,申請預售許可。引導房地産企業由住宅開發為主向城市更新、住房租賃、集中建設、物流倉儲和養老健康等領域延伸。
三、引導建築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智能建造試點項目申報國家及省優質工程獎,對智能建造試點項目相關實施單位及主要負責人在信用分、評優評先、職稱評定等方面予以優先支持。
對經蘇州市及以上認定的首台(套)建造裝備給予獎勵,對于智能建造産業基地、示範項目等予以資金、規劃、用地等方面的支持。
福州五城區取消商品住房限購限售 即日起施行
9月11日,據福州晚報報道,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福州市不動産登記和交易中心聯合發出《關于進一步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通知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通知提到,優化購房服務流程。在福州市鼓樓區、台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範圍内購買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不再審核購房人資格。
優化住房上市條件。在福州市鼓樓區、台江區、倉山區、晉安區、馬尾區範圍内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取得不動産權證後可上市交易。
山東濟南全面放開限購 商品房取得産權證後即可上市交易
9月11日,從山東省濟南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獲悉,濟南市對當前房地産調控政策措施進行調整:取消二環以内的歷下區、市中區區域購房限制。
同時,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産權證書》後即可上市交易。自2023年9月11日起施行。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于2022年9月16日,濟南優化房地産政策措施,繼續對二環以内的歷下區、市中區區域實施限購。彼時有濟南市房産交易大廳相關工作人員表示:“除了這兩個區域以外,其他區域不用再審限購了。”
據此,濟南全域如今已全面放開限購。
青島全域取消限購政策 優化住房上市交易年限
9月11日,據青島住房和城鄉建設官微顯示,青島市調整優化房地産政策。
一、調整住房限購區域。将市南區、市北區(原四方區域除外)移出限購區域,全域取消限購政策。
二、優化住房上市交易年限。在全市範圍内,商品住房取得《不動産權證書》可上市交易。
據悉,近段時間來青島連續出台樓市新政,提振住房消費需求。
今年6月1日,青島多部門發布《關于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其中便提到調整青島非限購區域購房首付比例,同時優化限售條件,支持剛需、改善需求。在限售方面,新建商品房出售條件由網簽滿5年變更為網簽滿3年,取證滿2年。首付比例方面,限購區域首付比例不變,非限購區域首付比例首套最低調整為20%、二套最低調整為30%。青島市限購區域為市南、老市北,其他區域均為不限購區域。
8月28日,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調整我市非限購區域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的通知》,對青島市非限購區域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進行調整,購買首套和第二套自住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分别調整為20%和30%。
報道稱深圳對購房政策進行優化 涉離異家庭及港澳居民等
9月11日,據相關媒體從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獲得的消息,近期有關部門對深圳購房政策進行了相應的優化。
該消息稱,離異三年内再婚或復婚家庭購房時,按照現有家庭的房産套數計算,不再追溯離異前家庭名下擁有房産套數。
而按照原有政策,夫妻離異的,任何一方自夫妻離異之日起3年内購買商品住房的,其擁有住房套數按離異前家庭總套數計算。
此外,對于深圳向港澳居民放松商用物業、商務公寓限購的消息,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人士确認,港澳居民可購買商用物業、商務公寓,“有關部門近期對相關政策進行了梳理優化,目前是可以的”。
另據最新報道,有媒體向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求證,該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業務部門還沒收到文件,我們必須按照市局的正式通知執行。”
東莞發布公積金新政:可提取用于支付首付款
9月11日,廣東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階段性實施部分住房公積金提取政策的通知(暫行),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通知提到,購買東莞市新建商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首付款。該市繳存人及其配偶可一次性申請提取其公積金賬戶余額,用于支付通過貸款(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方式購買的、已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報備的預售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計提總額不超過購房合同約定的首付款金額,提取的資金轉入開發企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政策具體實施時間以操作指引公布的為準。
此外,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養育至少有一名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東莞市無自有産權住房,按規定比例及規定上限方式申請租房提取的,規定比例從70%提高至100%,1800元規定上限不變。同時,該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政策支持範圍擴大到繳存人本人及配偶雙方父母自住住房加裝電梯。
通知還提到,購買東莞市外二手房應辦出不動産權證滿6個月方可申請提取、停止受理物業管理費提取兩項政策在《關于調整部分住房公積金貸款和提取規定的通知》于2023年10月18日有效期屆滿後繼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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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