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就欠付的約36,845.03萬元共益債與債權人達成清償方案,以海航控股股票進行清償,股票抵債價格為3.18元/股。
觀點網訊:7月10日,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重整計劃執行的後續進展公告。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債權人對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整申請並于2021年10月31日裁定通過《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十家子公司重整計劃》。
根據《重整計劃》,海航控股就欠付的約36,845.03萬元共益債與債權人達成清償方案,以海航控股股票進行清償,股票抵債價格為3.18元/股。公司将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對債務清償事項進行賬務處理,具體處理結果以會計師審計為準。
公告顯示,光大鴻豐租賃同意将應收海航控股2,754.25萬美元、烏魯木齊航空1,062.28萬美元、長安航空1,375.47萬美元(合計5192.00萬美元,以2023年6月1日美元兌人民币中間價1:7.0965計算,折合人民币3.68億元。)的飛機租賃款項按3.18元/股的價格轉換成海航控股1.16億股股票,約占總股本的0.27%(上述數據如有尾數差,繫四舍五入所致)。相關抵債股票的過戶辦理将在取得海南高院出具的相關法律文書後執行。
根據《重整計劃》,共益債務應按照《企業破産法》相關規定及合同約定随時清償,鑒于共益債需全額清償,而股票抵債價格高于當前股票市場價格。
為履行合同約定的支付義務,經公司與債權人協商一致,将以2025年12月31日為最終結算日,如最終股票結算價值低于原債權價值,則差額部分由海航控股、烏魯木齊航空以及長安航空分别進行補足;如最終股票結算價值高于原債權價值,則盈余部分用于抵扣應付利息及租金,如在抵扣租賃款項後仍有剩余,将由光大鴻豐租賃按照轉股債務比例向海航控股、烏魯木齊航空和長安航空分别支付。
同時,在光大鴻豐租賃持有股票2周年内,海航控股、烏魯木齊航空和長安航空将根據標的債務金額按照年化2.89%的利率每六個月分别向債權人支付利息;在光大鴻豐租賃持有股票2周年後直至最終結算日,海航控股、烏魯木齊航空和長安航空将按照年化4.75%的利率分别向債權人支付利息。
為減輕公司負債壓力,促成本次債務清償的達成,海航控股股東海南方大航空發展有限公司為上述差額補足義務和重組補償的支付義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該擔保安排不會增加上市公司額外義務,不影響上市公司本次債務清償的實施結果。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