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集團:公司及子公司因未償還約11.14億元貸款本息陷入訴訟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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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30 15:19

  • 其表示,公司已通過處置資産、請求金融機構及政府支持等措施積極自救,受宏觀經濟環境、金融行業監管環境、子公司受房地産行業周期波動、銷售仍未回暖等多項因素的不利影響,公司仍面臨流動性問題,並面臨訴訟、仲裁、資産被凍結等影響正常經營的事項。

    觀點網訊:6月30日,北金所披露了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合並範圍内子公司涉及重大訴訟(仲裁)的公告。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截至公告日,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光集團”)及其合並範圍内子公司作為被告涉及的金額較大的訴訟糾紛等案件新增或進展情況如下:

    2020年6月,陽光集團與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簽訂流動資金借款合同額度100,000萬元,並于2020年、2021年多次提款累計達99,986萬元。

    陽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陽光控股”)、吳潔、林偉民、林騰蛟為該借款提供保證擔保,渤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要求各被告償還貸款本息106,752.09萬元,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另外,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1年4月向上海陽光龍淨實業集團有限公司發放貸款6350萬元,陽光集團、陽光控股提供保證擔保,陽光集團以其持有的部分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提供質押擔保。

    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要求上海陽光龍淨實業償還剩余本金4431.59萬元及相應利息等(共4599.73萬元),並要求相關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2023年6月21日,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法院出具執行通知書。

    對以上案件,陽光集團表示公司會積極配合溝通解決上述訴訟、仲裁事項,争取減少對生産經營和償債能力的不良影響。

    並稱,近期,公司已通過處置資産、請求金融機構及政府支持等措施積極自救,受宏觀經濟環境、金融行業監管環境、子公司受房地産行業周期波動、銷售仍未回暖等多項因素的不利影響,公司仍面臨流動性問題,並面臨訴訟、仲裁、資産被凍結等影響正常經營的事項。

    審校:武瑾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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