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的5月19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問詢函的回復工作延期至2023年6月2日前完成。
觀點網訊:6月2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延期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2022年年報問詢函公告。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陽光城于2023年5月5日收到深圳證券交易所《關于對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報的問詢函》,要求公司就問詢函中相關問題作出書面說明,在2023年5月19日前将有關說明材料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派出機構。
收到問詢函後,陽光城董事會高度重視,積極組織公司管理層及相關各方對涉及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論證及說明,鑒于問詢函中所涉事項較多且部分問題及事項尚需年審會計師發表相關核查意見,公司預計無法在規定的時間内完成回復工作。
為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确、完整,經陽光城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上述問詢函的回復工作進行延期。
此前的5月19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經公司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問詢函的回復工作延期至2023年6月2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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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