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家保險公司合計承保限額26.70億元,其中中國太保承保限額11.70億元,中銀保險承保限額10億元,陽光保險承保限額4億元,中國人壽财險承保限額1億元。
觀點網訊:5月29日,廈門建發股份有限公司發布關于為子公司提供擔保的公告。
觀點新媒體從中獲悉,建發(上海)有限公司、建發(天津)有限公司等全資或者控股子公司由于業務開展的需要,于貨物報關通關時向中國太平洋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分公司、中銀保險有限公司廈門分公司、陽光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市分公司或中國人壽财産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廈門市分公司投保關稅保證保險。
四家保險公司合計承保限額26.70億元,其中中國太保承保限額11.70億元,中銀保險承保限額10億元,陽光保險承保限額4億元,中國人壽财險承保限額1億元。
根據關稅保證保險項目協議約定,需由該公司為被擔保人(即關稅保證保險項目投保人)就關稅保證保險項目提供擔保,其中為中國太保的投保人擔保的限額為11.70億元,為中銀保險的投保人擔保的限額為10億元,為陽光保險的投保人擔保的限額為4億元,為中國人壽财險的投保人擔保的限額為1億元,合計擔保限額為26.70億元。
建發股份向保險人承諾,就投保人向保險人投保的關稅保證保險,一旦發生保險事故,在保險人理賠後,公司自願就投保人應向保險人償還的追償款項及利息在1億元最高額保證範圍内為投保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協議有效期:自協議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年,協議截止日期為2024年5月16日24時止。保證期間自保險人依法取得保險人代位求償權之日後的3年。
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