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城表示,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
觀點網訊:5月28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稱,于5月24日、5月25日及5月26日連續3個交易日收盤價格跌幅偏離值累計超過12%,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相關規定,屬于股票交易價格異常波動的情形。
觀點新媒體了解到,陽光城表示,目前沒有任何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對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産生較大影響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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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徐耀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