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公司宣布與全球發售有關的穩定價格期間于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結束,即根據香港公開發售提交申請截止日期後第30日;另外,整體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國際包銷商)在穩定價格期間未行使超額配股權,而超額配股權于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失效。
觀點網訊:5月25日,珍酒李渡集團有限公司披露了關于穩定價格行動、穩定價格期間結束及超額配股權失效的公告。
觀點新媒體獲悉,該公司宣布與全球發售有關的穩定價格期間于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結束,即根據香港公開發售提交申請截止日期後第30日。
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作為穩定價格經辦人)、其聯屬公司或代其行事的任何人士于穩定價格期間採取的穩定價格行動如下:國際發售超額分配合共7360.48萬股股份,相當于超額配股權獲行使前根據全球發售初步可供認購的發售股份總數15%;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穩定價格經辦人的聯屬公司)根據借股協議從珍酒控股借入合共7360.48萬股股份,以補足國際發售的超額分配。該等股份将根據借股協議的條款歸還及交回珍酒控股。
以及穩定價格期間于市場上以每股股份7.69港元至9.70港元的價格範圍相繼購買合共 7360.48萬股股份,相當于超額配股權獲行使前根據全球發售初步可供認購的發售股份數目的15%,以便根據借股協議向珍酒控股歸還借入的7360.48萬股股份。穩定價格經辦人、其聯屬公司或任何代其行事的人士于穩定價格期間在市場上的最後一次購買是在2023年5月19日,以每股股份8.30港元的價格購入。
另外,整體協調人(為其本身及代表國際包銷商)在穩定價格期間未行使超額配股權,而超額配股權于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失效。因此,概無根據超額配股權發行或将發行任何股份。
緊随穩定價格期間結束後,珍酒李渡仍然符合聯交所授出有關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8.08(1)條的豁免所訂明的最低公衆持股量規定;由于超額配股權未獲行使,經扣除其就全球發售已付及應付的包銷費用、酌情激勵費用及其他估計開支後,全球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的最終金額約為49.9億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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