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狀況的核對内容包括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的基礎情況、可支配收入和财産。
觀點網訊:5月10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發布《深圳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和認定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意見稿起草說明提到,經濟狀況的核對内容包括公共租賃住房申請家庭的基礎情況、可支配收入和财産。
觀點新媒體了解到,關于家庭收入範圍,意見稿對核對對象的家庭收入範圍進一步細化,規定家庭收入主要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淨收入、财産淨收入、轉移淨收入,並在此基礎上明确了優待金、獎學金、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等八類不計入家庭收入項。
關于家庭财産範圍,意見稿規定家庭财産範圍為核對對象擁有(含接受繼承、贈與)的全部實物财産和貨币财産,包括房屋、車輛、銀行存款、證券、基金、商業保險、互聯網金融資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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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楊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