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管局: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的年度漲幅不得高于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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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1 12:24

  • 明确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應當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化租金水平,租金在市場化租金九折以下,年度漲幅不高于同期市場化租金漲幅且不高于5%。

    觀點網訊:4月21日,上海市房管局局長王桢在做客“2023民生訪談”節目時表示,為保持上海市住房租金水平穩定,上海将采取3個方面的措施。具體為:

    一是發揮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穩定器”作用,明确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應當低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化租金水平,租金在市場化租金九折以下,年度漲幅不高于同期市場化租金漲幅且不高于5%。同時向社會公示,引導市場化出租人合理定價。

    二是嚴禁住房租賃企業、房地産經紀機構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擡價格,並通過加大查處力度和行業自律予以約束。

    三是建立住房租賃價格監測預警機制,《上海市住房租賃條例》中明确規定,在住房租金顯著上漲或可能顯著上漲的特定情況下,明确市政府可依法采取漲價申報、限定租金或租金漲幅等價格幹預措施。

    另外,王桢還表示,今年,上海計劃安排新增建設籌措保障性租賃住房7.5萬套(間),並根據項目建設推進情況,力争新增供應6萬套(間)。同時,還将在保障性租賃住房中打造一批宿舍型“新時代城市建設管理者之家”示範項目,首批計劃推出5000張床位。

    審校:楊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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