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100拟沒收未領取的2015年度末期股息 每股0.05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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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3 19:38

  • 陽光100應于2016年6月28日宣派而于2023年4月28日仍為未領取的2015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589元(相等于每股0.0694港元)将予沒收及復歸陽光100。

    觀點網訊:4月13日,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沒收未領取的2015年度末期股息。

    據觀點新媒體了解,按照陽光100《組織章程細則》的規定,凡在股息宣布日期起計六年後仍未領取的股息将予沒收及復歸陽光100。

    因此,陽光100應于2016年6月28日宣派而于2023年4月28日仍為未領取的2015年度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589元(相等于每股0.0694港元)将予沒收及復歸陽光100。

    凡有權收取但仍未收到2015年度末期股息的股東,請盡快聯絡陽光100的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

    另外,陽光100股份已自2022年4月1日上午9時正起于聯交所暫停買賣,直至刊發2021年經審核年度業績,2022年中期業績及2022年經審核年度業績。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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