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該市無自住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的非多子女家庭,提取金額由不超過18000元/年提高至24000元/年;多子女家庭的提取限額為實際發生的租金額。
觀點網訊:3月17日,據攀枝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消息,該市提高租賃商品住房公積金提取限額,在該市無自住住房且租住商品住房的非多子女家庭,提取金額由不超過18000元/年提高至24000元/年;多子女家庭的提取限額為實際發生的租金額。租住保障性住房家庭提取限額為實際發生的租金額。
同時,攀枝花精簡租賃商品住房提取要件。對非多子女家庭,取消由繳存人及配偶提供無房證明(房屋登記信息)、房屋租賃合同、租金繳納證明,由市公積金中心經申請職工授權後,核查無房情況。
精簡後提取要件為:身份證、銀行卡、婚姻狀況證明、夫妻雙方戶口簿。對多子女家庭,取消由繳存人及配偶提供無房證明(房屋登記信息)、租金繳納證明,由市公積金中心經申請職工授權後,核查無房情況。精簡後提取要件為:身份證、銀行卡、婚姻狀況證明、夫妻雙方戶口簿、房屋租賃合同。
此外,攀枝花優化租賃自住住房提取頻次,由按年提取變為按月、按季度、按年均可提取。
以上政策自2023年3月17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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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校:武瑾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