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城演藝收浙江證監局警示函 涉及披露股權轉讓相關信息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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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5 20:16

  • 宋城演藝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表示,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

    觀點網訊:1月5日,觀點新媒體獲悉,宋城演藝發展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表示,收到浙江證監局警示函。

    據了解,宋城演藝于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關于對宋城演藝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張娴、商玲霞、侯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3]3号、《關于對杭州宋城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黃巧靈、黃巧龍、劉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23]2号。

    具體來看,《關于對宋城演藝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張娴、商玲霞、侯麗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稱,宋城演藝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張娴、商玲霞、侯麗存在違規事項:未如實披露股權轉讓相關“差額補足義務及超額收益安排”具體内容,信息披露不完整;宋城演藝發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娴、總裁商玲霞、董事會秘書侯麗,未能勤勉盡責。該局決定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此外,《關于對杭州宋城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黃巧靈、黃巧龍、劉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顯示,杭州宋城集團控股有限公司、黃巧靈、黃巧龍、劉萍存在違規事項,未如實披露股權轉讓相關“差額補足義務及超額收益安排”具體内容,信息披露不完整,該決定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審校:劉滿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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