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地産拟租賃越秀集團廣州辦公樓物業 用于開展康養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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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31 22:54

  • 該租賃場所位于廣州荔灣區西灣路148号的辦公樓(租賃物業),總建築面積977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6733.9平方米,用途為作養老和醫療服務。

    觀點網訊:12月31日,越秀地産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有關集團養老業務的租賃協議。

    觀點新媒體了解到,于公告日,廣州海樾荟(越秀地産附屬公司)與業主就發展集團的養老業務訂立有關租賃租賃物業的租賃協議,自開始日期起計為期12年。

    該租賃場所位于廣州荔灣區西灣路148号的辦公樓(租賃物業),總建築面積977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築面積6733.9平方米,用途為作養老和醫療服務。

    本次租賃的租金為:第一個租賃年度(包括免租期)232萬元,第二個租賃年度398萬元,第三個租賃年度最少402萬元或最多405.96萬元(倘入住率超過60%),第四個租賃年度最少410萬元或最多418.41萬元(倘入住率超過80%)。第五至十二個租賃年度價格将較前一個租賃年度增長3%;或相當于養護院養老床位的床位費單價的加權平均個租賃年度遞增率的增幅,無論如何不會超過630萬元的個租賃年度上限。

    越秀地産表示,自2017個租賃年度起,越秀地産依照中國的國家政策,一直加快康養領域的規劃部署,並成立越秀康養經營養老業務。集團一直積極尋求新機會,物色适合物業開展康養項目。集團認為,租賃物業地處優質地段,适合用于開展康養項目。

    根據香港财務報告準則第16号,集團須将租賃物業确認為使用權資産,因此,根據上市規則,租賃協議及其項下拟訂立的交易将被視作越秀地産的資産收購;及于租賃協議的期限内将可變租賃付款确認為集團産生的開支。

    據悉,業主為越秀地産控股股東廣州越秀集團的附屬公司,屬越秀地産的關連人士,租賃協議項下拟進行的交易及固定租賃付款構成越秀地産一項單一的關連交易,可變租賃付款将被視為越秀地産的一項持續關連交易。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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