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解讀供給側改革政策 明确房地産去庫存三項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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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8 20:00

  • 就房地産去庫存,明确了三項任務、七條政策,概括起來,可以歸納為三個方面,九個字:控源頭、擴需求、轉用途。

    觀點地産網訊:5月18日,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發布會對《關于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實施意見》進行解讀,並回答記者提問。

    《意見》提出了提高住房公積金覆蓋面、支持農民進城購房等7條政策措施。圍繞拓展去庫存渠道,擴大貨币化安置比重,各地新啟動的棚改項目總體上貨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50%;支持房産租賃行業發展,對公共租賃住房免征房産稅,建設占地按規定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圍繞提高城鄉居民購房能力,逐步将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個體工商戶等納入住房公積金體制,允許企業、個人均按5%下限繳費,實現低門檻、廣覆蓋;支持農業銀行等金融機構開展“農民安家貸”業務。

    圍繞調動農民購房積極性,提出農民進城購買首套住房可享受契稅補貼、規費減免優惠;進城購房流動人口子女就近統籌安排到義務教育學校(幼兒園)就讀等政策。

    在答記者問環節中,山東省住建廳巡視員、新聞發言人耿慶海表示,省委、省政府就房地産去庫存,明确了三項任務、七條政策,概括起來,可以歸納為三個方面,九個字:控源頭、擴需求、轉用途。

    第一,控源頭。就是控制房地産建設量,防止産生新的庫存。一是調控土地供應,建立房地産去庫存與房地産用地挂鈎制度,房地産庫存明顯偏多的地區,暫停供應新增房地産用地。二是改革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方式,提高租賃補貼比重,降低實物配租比重,鼓勵收購庫存商品住房作為公租房。三是嚴禁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建設住房。

    第二,擴需求。就是提高城鄉居民購房願望和支付能力,擴大房地産需求。一是加快新型城鎮化進程。農民進城購買首套住房可享受契稅補貼、規費減免等優惠,商品房庫存較多的縣市區可根據購房支出給予3%-10%的補貼。 對自願退出宅基地的,縣市區政府可參照當地城鎮建設用地指標價格給予補償,發放等額“房票”,在轄區内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時抵作購房款。鼓勵金融機構開展“農民安家貸”業務,貸款擔保費用由市縣财政承擔。鼓勵進城購房農民将戶口遷入城鎮,與城鎮居民享有同等權利,其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保持不變;其子女由教育部門統籌安排到公辦學校就讀。

    二是提高住房公積金覆蓋面和使用率,逐步将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個體工商戶等納入住房公積金體制,允許企業、個人均按5%下限繳費,連續足額繳存6個月以上即可申請貸款, 3個月以上即可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積金支付房租。

    三是擴大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拆遷、扶貧搬遷和棚戶區改造貨币化安置比重,改建安置房為發補償金,讓搬遷居民選購商品房。要求各地新啟動的棚改項目總體上貨币化安置比例不得低于50%,商品房庫存較多的市縣可達到100%。

    第三,轉用途。就是将庫存商品房轉化新的用途,以免閑置和浪費。一是鼓勵将符合條件的商品房、閑置廠房、倉庫等轉型利用,依法依規改造為電商用房、養老地産、旅遊場所、中小學和幼兒園等專業設施。對庫存商品房用于促進新興産業發展的企業,各地财政給予房屋評估價格最高不超過3%的獎勵。二是發展房産租賃市場,支持租售並舉,培育專業化、規模化的住房租賃企業。

    審校:徐耀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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