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2日,據南京發佈,南京出臺關於貫徹落實《關於完善商品住房銷售制度的通知》的實施意見(試行)。意見提出,積極推動商品住房現房銷售。
意見明確,2026年8月28日後,新發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的商品住房項目,優先選擇現房銷售;其他商品住房項目鼓勵實行現房銷售。
意見同時優化現售管理。房地產開發企業選擇商品住房現房銷售的,應按現房銷售方案進行銷售,所銷售房屋及建設用地使用權應無抵押、查封等限制交易的情形,確保土地房屋權屬清晰。
符合條件的商品住房項目,銷售前未解除抵押權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原抵押權銀行與購房人協商一致後,可申請實行帶押銷售,現房銷售資金存入商品住房銷售資金監管賬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