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31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於《落實〈金融產品網絡營銷管理辦法〉問答》的公告,針對金融產品網絡營銷中的跨區域展業、第三方平臺營銷、跳轉機制等問題作出說明。
公告指出,有經營區域限制的金融機構應當結合客戶常住地、主要業務經營地、身份證地址、手機號碼歸屬地、設備位置定位信息等5項信息,根據相關規定,綜合判定客戶所在區域,面向註冊地及設有分支機構區域的客戶提供金融產品。
第三方互聯網平臺方面,公告明確,平臺不得以自身名義在其他互聯網平臺上進行金融產品網絡營銷。如果第三方互聯網平臺有下屬金融機構,該下屬金融機構可以自身名義在其他互聯網平臺上進行營銷宣傳,但獲得的客戶只能由該金融機構提供金融服務,不得推薦給任何第三方互聯網平臺及其他金融機構。
跳轉機制方面,公告稱,金融消費者和投資者在第三方互聯網平臺點擊申請貸款、開立證券賬戶、購買資產管理產品等購買金融產品的鏈接後,應當從第三方互聯網平臺跳轉至金融機構運營的網站、App、小程序、快應用、H5頁面等信息服務載體。
公告要求,採用API模式進行跳轉的,金融機構與第三方互聯網平臺應當共同評估,並通過合作協議和技術手段確保:一是金融機構獨立運營;二是金融機構擁有完整數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