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28日,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規劃資源局、上海金融監管局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貫徹落實〈關於完善商品住房銷售制度的通知〉的實施意見》,自2026年9月28日起施行。
規範個人按揭貸款發放方面,《實施意見》明確,2026年8月28日起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項目,竣工備案後方可發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含公積金貸款),貸款資金應當通過受託支付方式支付至資金監管賬戶。
加大開發貸款支持力度方面,對實行現房銷售和預售的項目,按照市場化原則滿足項目合理融資需求,實現開發貸款發放與項目建設週期相匹配;加大對現房銷售項目和“好房子”項目的開發貸款支持力度。
促進金融與房地產良性循環方面,《實施意見》提出,支持符合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債券、股票、資產支持證券和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等方式開展基於項目的融資,一視同仁滿足不同所有制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