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月8日,融僑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披露了子公司債務展期、子公司債務被宣告提前到期及重要訴訟取得進展等事項。
公告顯示,融僑集團子公司福建融僑裝修工程有限公司與中國光大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就債務展期達成協議。原定於2025年11月30日到期的債務3710萬元、2025年12月23日到期的債務4000萬元、2026年1月16日到期的債務4000萬元,展期後分別調整為2026年2月28日到期的3705.00萬元、2026年3月23日到期的4000.00萬元、2026年4月16日到期的4000.00萬元。
融僑集團與中國建築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金額髮生變更,從1.52億元增加至2.48億元,並新增保全擔保保險費4.56萬元、保全費5000元和律師費。
同時,融僑集團子公司武漢融僑置業有限公司的貸款被中國中信金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宣告提前到期。涉及未清償本金餘額約9533.42萬元,未清償重組寬限補償金約1086.87萬元,違約金約68.63萬元。
合肥融欣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中建二局的訴訟取得進展,法院判決合肥融欣需支付中建二局工程款7225萬元及利息,中建二局對工程款享有優先受償權,合肥融欣還需支付中建二局保全費5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