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4月15日,浙江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聯合轉發《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嚴格遵守“八不準”要求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通知》,並結合浙江實際提出具體實施意見。
浙江省的具體實施意見明確要求嚴守法律政策底線紅線,嚴禁違法違規買賣宅基地和違規合作建房,嚴禁城鎮居民到農村購買宅基地和農房,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違法建造和違法購買的住房登記發證,嚴禁退休幹部到農村佔地建房,嚴禁下鄉利用農村宅基地建設別墅大院和私人會館。
同時,浙江省強調不得以“特殊資格權”、村民決議等名義變相給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分配宅基地建房,不得違背農民意願強制退出宅基地和強迫農民“上樓”,不得違法收回農戶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為農民進城落戶的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