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河北省辛集市發佈《辛集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於進一步優化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
通知顯示,繳存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其配偶在辛集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在租賃期內,繳存人及其配偶可隨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業務。
同一自然年度內,繳存人及其配偶可隨時辦理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每次累計提取金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每月1000元租房提取限額。通知顯示,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計提取額度。
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以往規定與該通知不一致的,以該通知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