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27日下午就加強涉外法制建設進行第十次集體學習。

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主持學習時強調,加強涉外法治建設既是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的長遠所需,也是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應對外部風險挑戰的當務之急。

要從更好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更好統籌發展和安全的高度,深刻認識做好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建設同高質量發展、高水平開放要求相適應的涉外法治體系和能力,為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營造有利法治條件和外部環境。

習近平指出,涉外法治工作是一項涉及面廣、聯動性強的系統工程,必須統籌國內和國際,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佈局、整體性推進,加強頂層設計,一體推進涉外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和法律服務,形成涉外法治工作大協同格局。

要堅持立法先行、立改廢釋並舉,形成系統完備的涉外法律法規體系。要建設協同高效的涉外法治實施體系,提升涉外執法司法效能,推進涉外司法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提高涉外司法公信力。要積極發展涉外法律服務,培育一批國際一流的仲裁機構、律師事務所。

要深化執法司法國際合作,加強領事保護與協助,建強保護我國海外利益的法治安全鏈。要強化合規意識,引導我國公民、企業在“走出去”過程中自覺遵守當地法律法規和風俗習慣,運用法治和規則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