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20日,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佈關於優化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的通知。主要涉及兩部分:優化住房限購和增值稅免稅年限、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

一是優化住房限購和增值稅免稅年限。將本市住房限購政策調整為,在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不含江高鎮、太和鎮、人和鎮、鍾落潭鎮)、南沙等區購買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2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購房之日前2年在本市連續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的,限購1套住房。

將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黃埔、番禺、南沙、增城等區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徵免年限從5年調整為2年。

二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給。大力加快推動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配售的保障性住房發展。提高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水平,完善戶籍家庭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方式;支持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多主體、多渠道籌集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建立健全配售的保障性住房體系,穩慎有序開展規劃建設。

該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