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3月4日,中國證監會就《關於修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管理辦法〉的決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觀點新媒體瞭解,修改後的《辦法》總體架構不變,仍分為總則、發行條件、發行程序、信息披露、監管和處罰、附則6章,共59條。

據悉,修改內容為一處,《辦法》第九條第一款修改為“發行人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持續經營時間應當在3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