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公司I之權益由南京奧和、深圳聯新、南京博之鑫和招商局地產分別持有51%、30%、12.97%及6.03%。
地塊開發合作協議I
朗詩綠色地產有限公司(“本公司”或“朗詩”)董事(“董事”)局(“董事局”)欣然公佈,於二零一五年一月,(i)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南京博之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博之鑫”)、(ii)上海建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之附屬公司南京奧和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南京奧和”)、(iii)平安不動產有限公司之附屬公司深圳聯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聯新”)及(iv)招商局地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份於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之附屬公司招商局地產(南京)有限公司(“招商局地產”)訂立一份合作協議(“合作協議I”),據此,訂約方共同設立項目公司(“項目公司I”),合作開發位於南京市河西CBD區域2014G52地塊(“河西CBD地塊”)項目。項目公司I之權益由南京奧和、深圳聯新、南京博之鑫和招商局地產分別持有51%、30%、12.97%及6.03%。
河西CBD地塊坐落區域位於南京青年奧林匹克運動會會場附近,為南京高端住宅聚集區。項目土地出讓面積約為81,561平方米,容積率為2.75,預計總建築面積可達224,293平方米,土地收購價為人民幣31億元,預計總投資約為人民幣55億元。河西CBD地塊用途為二類居住用地,朗詩負責其中建築面積達153,083平方米的開發建設管理及銷售。該項目意向為打造在南京市場廣受追捧的綠色科技住宅,預期項目將帶來可觀的收益。
項目開發委託管理和綠建技術服務框架協議
董事局亦欣然公佈,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i)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南京朗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南京朗銘”)與(ii)合肥華侖文化產業投資有限公司(“合肥華侖”)訂立一份項目開發委託管理和綠建技術服務框架協議(“框架協議”),據此,合肥華侖同意將其擁有的合肥濱湖區BH2014-04號地塊(“合肥地塊”)中北側的商品住宅及其地下建築與南京朗銘進行合作。合肥華侖藉着朗詩的房地產經驗,在綠色地產項目開發的專業技術能力、操盤能力及品牌號召力,委託朗詩通過提供專業的管理及技術服務、提供品牌、商標有償使用許可的方式,將參照住建部綠色建築三星標準建造,為合肥華侖相關項目進行開發建設管理和組織合作項目的住宅全程綠建技術服務工作。朗詩將收取不少於每平方米人民幣330元(按地上住宅建築面積計算)的委託開發費用,上述費用尚不包含項目之營銷及管理費用。此外若銷售均價高於雙方協商的基準售價,朗詩將獲得獎勵分成收益。
該項目位於合肥濱湖新區,東至蘆州大道,西至規劃中韶山路,南至用地界綫,北至杭州路,為商住綜合體項目。該項目包括地上住宅建築面積約為91,840平方米及若干地下建築面積。該項目位於合肥濱湖新區核心地段,鄰近規劃建設中的地鐵站,商業部分由全國性大型百貨連鎖集團銀泰商業集團開發運營,加上朗詩的綠色科技住宅,建成後將成為商業和高端住宅結合的標杆。
地塊開發合作協議II
董事局進一步公佈,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i)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南京朗銘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南京朗銘”)及(ii)平安不動產有限公司之附屬公司深圳聯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聯新”)訂立一份合作協議(“合作協議II”),據此,南京朗銘及深圳聯新透過南京朗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公司II”)共同合作開發位於南京市江寧濱江開發區經二路以西、錦文路以北之城鎮混合住宅用地(“江寧地塊”)。
根據合作協議II,南京朗銘及深圳聯新將對項目公司II進行增資。增資完成後,項目公司II之權益將由南京朗銘及深圳聯新分別持有50.1%及49.9%。
項目公司II以合營形式營運,股東會是其權力機構。南京朗銘及深圳聯新亦將按彼等在項目公司II的持股比例分別向項目公司II投入股東貸款以滿足項目運營所需。
江寧地塊佔地面積約為50,543平方米。項目公司II將負責在江寧地塊上開發建造住宅及商業項目。
本集團一直從事房地產開發業務,合作協議I、框架協議及合作協議II所涉及的交易為本公司在日常及一般業務過程中進行收益性質交易,合作協議I、框架協議及合作協議II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最佳利益。
本集團作為朗詩集團綠色住宅地產發展業務唯一的上市平臺,實行“資產輕型化、盈利多樣化”戰略轉型,利用產品的差異化優勢及開發管理能力與開發商、國有投資公司及金融機構等資源互補型企業合作,對外提供技術管理和品牌輸出,開展合作開發、小股操盤及委託開發等業務模式,分散投資風險,並創造新的利潤增長點。
就董事會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南京奧和、深圳聯新、招商局地產及合肥華侖及彼等各自的最終實益擁有人均為獨立於本公司及其關連人士(定義見上市規則)之第三方。
本公告乃本公司自願作出。
承董事局命
朗詩綠色地產有限公司
公司祕書
陳婉縈
香港,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