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預售方案示範文本包括項目開盤時間、地點、本次預售全部房源、商品住房開盤建面均價、代理銷售機構和人員及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承諾等內容。 

  觀點地產網訊:為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完善商品房預售制度,近日,《重慶市商品住房預售方案》示範文本正式啓用。該預售方案示範文本包括項目開盤時間、開盤地點、本次預售全部房源、商品住房開盤建面均價、套面均價、開盤均價執行期限、代理銷售機構和人員及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承諾等內容。

  按照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申報商品住房預售許可時,應提交預售方案文本,並在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次日,將預售方案文本提交各區縣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備案。在銷售過程中,企業須認真履行預售方案填報的各項內容,嚴格遵守預售方案的承諾事項,並在銷售現場進行公示。

  規定重點從四個方面對商品住房預售和銷售行為予以規範。

  一是房地產開發企業申報預售許可時,應對商品住房整幢進行申請,禁止按單元、分層申報。

  二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10天內,必須將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一次性公開,整幢、全部同時對外銷售。

  三是應統一規範製作《面積價格公示欄》,公示每套商品住房的建麪價格和套麪價格。

  四是嚴禁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收取預定款性質的費用,取得預售許可證後收取相關費用的,應按照可售房源與需求購房者1:1的比例確定交款的購房戶數。上述規定將有利於充分公開市場房源和價格信息,有效遏制捂盤惜售、哄抬房價行為,讓老百姓明白購房,切實保護購房者合法權益。

  同時,重慶市國土房管局還推出了規範房地產中介市場的四項措施:

  一是要求房地產中介機構按照規定辦理行政備案,將其經營行為納入房地產管理部門的日常監管範圍;

  二是對實行代理銷售的房地產項目,在辦理預售許可時要求委託已行政備案的中介機構代理,中介代理人員必須取得執業資格證書;

  三是開發建設二手房交易網上管理信息系統,公開二手房信息發佈和交易登記等流程,推行二手房網上籤約制度。

  四是部署開展全市房地產經紀機構清理和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

  上述措施明確和強化了對房地產中介市場的行政監管職責,有利於規範商品房項目和二手房中介代理行為,進一步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