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志和表示認罪,法庭將擇日宣判。

  觀點地產網訊:9月15日,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黨委書記邵志和涉嫌受賄人民幣822.98萬元、港幣3萬元案,昨日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

  據檢方指控,邵志和於1983年10月至2009年1月擔任一系列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被告人朱某、林某豪及林某中的賄賂。

  邵志和表示認罪,法庭將擇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