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番茄門事件非常類似的DECSS案件(瓊·約翰遜)不但得到了無數網民的支持,也得到了EFF等極具影響力的民間機構和無數律師、學者和專家的支持。
最近身體不佳,還要沒日沒夜看奧運,所以寫作幾乎停頓。但是,看到番茄花園站長被拘一事,還是忍不住說幾句。加上之前的珊瑚蟲QQ的事件,我覺得這是一個非常令人擔心的趨勢。
隨着強勢的大公司急功近利,揮舞着知識產權的大棒,全球互聯網創新的最重要源頭之一的個人黑客行為失去了基本的安全感。大家都應該知道,互聯網的源起和興趣就是因為很多個人黑客的努力。所以,互聯網開放、共享和愛好驅動等等文化特性保留至今,確保了互聯網的持續活力,也是互聯網發展過程最重要的動力。

但是,今天,互聯網已經成為一個巨大的利益場,很多公司已經成為超級巨頭。他們當年憑藉互聯網開放、共享和愛好驅動的優勢,能夠成長起來,但是,今天,他們更希望藉助越來越嚴厲的知識產權制度封閉起來,保護起來。讓後續的創新者失去他們當年一樣的制度環境和發展機會。
在中國,強勢的大企業擁有更多的資源和力量,而弱勢的個人黑客行為幾乎無所依靠。與番茄門事件非常類似的DECSS案件(瓊·約翰遜)不但得到了無數網民的支持,也得到了EFF等極具影響力的民間機構和無數律師、學者和專家的支持。但是,在中國,代表公共利益的民間力量和學者羣體的缺失,使得個人黑客行為失去了基本的保護和法律援助。
番茄門事件顯然是典型的個人黑客行為,並沒有利用破解軟件直接牟利。理應屬於法律保護的合理使用範圍之內。但是,由於知識產權制度的不斷過度,以及輿論和意識對知識產權的片面簡單化。使得大家以為知識產權如何保護都不算過份。這是非常片面的。我們支持微軟利用法律手段打擊那些製造和銷售盜版軟件的牟利行為,但是,我們應該堅決反對微軟打擊出於愛好的個人黑客行為,以及針對消費者的行為。
引用一個類比,知識產權制度就像稅收制度一樣,稅收是好的,但是,不是越高越好,而是要適度。知識產權制度也是一樣,知識產權必須保護,但是,必須合理的、適度的保護,在企業利益和公眾利益之間能夠很好平衡。過度保護直接違背了知識產權制度的基石:鼓勵創新!
很多人都會想當然地認為,Windows是微軟的,破解Windows當然是違法的,如何處置都合理。這是一個非常片面的認識。其實,這個問題遠不是如此簡單。站在傳統軟件廠商的角度,破解軟件是違法的事情。而站在開發源代碼軟件的角度,類似的破解行為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而且是值得讚賞的。目前,中國大部分機器都是預裝Windows,很多人下載破解版Windows不是因為簡單的盜版,而更多是因為升級,因為更好的用戶體驗,因為系統問題而就近重裝系統。所以,類似官司的判決將具有非常關鍵的指導意義。
所以,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個案,而是涉及到整個知識產權制度設計,影響到整個互聯網創新的環境。如果番茄花園站長遭受很重的法律制裁,那麼無數類似的黑客行為都將受到同樣的威脅。而互聯網的創新源頭以及發展趨勢,都是越來越開放,越來越強調彼此共享,羣體智慧和網民的力量。
這一事件預示着微軟打擊盜版的策略發生根本性轉變:從企業用戶開始轉向個人消費者,從裸機盜版轉向升級盜版。其實,在微軟全面搞定預裝市場之後,破解版Windows對於微軟來說,利遠大於弊。尤其是軟件向互聯網服務模式轉變,破解版廣泛的用戶基礎,是微軟互聯網戰略的重要基石。
顯然,破解版不是微軟的敵人,而是微妙的朋友。番茄花園站長被拘事件,是一個逆潮流而動的短視的事件。短期之內,可能有利於微軟的銷售,但是,最終也將損害微軟的長遠發展。破解版Windows是微軟在發展中國家得以佔領市場的關鍵,是微軟長期默許(r如果不明說是鼓勵的話)的結果。但是,今天開始殺雞取卵,結果將是損人而不利己。
而更關鍵的是,中國互聯網的制度環境不能為少數大公司的利益所挾持。包括開放、共享、自由的制度和環境,是中國互聯網創新的關鍵。
所以,我希望能有很多有理想有使命感的律師能夠挺身而出,為番茄花園站長提供法律援助。我希望有更多的學者、專家和政府部門能夠明白這個事件的利害關係,站在公共利益和創新的高度上,維護“合理使用”的基本制度和權利。而廣大的網民,廣大的媒體,廣大的民眾,能夠走出狹隘的知識產權意識,明晰這個事件的本質,為弱勢力量鼓與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