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還透露,今後將嚴禁住房公積金貸款用於非自住住房消費,有業內人士對該政策的可行性提出質疑,希望儘早出臺細則界定“非自住住房”。
廣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解釋,對於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之前是否有房產、現用公積金貸款購房用於自住還是投資,並沒有相關監督查驗。
廣州億達按揭服務有限公司按揭業務中心總經理黃蕙晶表示,他們代理的業務中,大約有佔四成的人用公積金來買房,包括純公積金貸款和公積金加商業貸款組合,其中大約有5%左右的人用公積金貸款進行投資買房。此外,起碼超過10%的人是用公積金貸款買兩套房的,先用公積金貸款買第一套房,貸款還清後,把原來的房子賣掉,利用公積金貸款買第二套房。
小黃夫妻倆2005年8月用商業貸款買了生平第一套屬於自己的商品房。由於該房地處南海,為了解決廣州戶口以及將來孩子的上學問題,他們打算用公積金在市區內再買一套小戶型的房子並辦理戶口,之後將市區的房子出租出去,等以後孩子上學了再回市區住。在聽說建設部出臺政策嚴禁公積金貸款購買非自住用房後,小黃提出疑問,“我們打算買的這套住房屬於非自住用房嗎?”
“什麼叫非自住用房是很難界定的。”廣州市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政府或許可以監控到這是買家的第幾套房產,但至於買房後是用於自住還是投資,卻不是一個能夠監管到位的問題。
廣州市寒桐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韓世同說:“對於禁止住房公積金貸款用於非自住房消費的可行性,政府怎樣鑑別房子是不是用來自住、怎麼有效和系統地管理、實施的力度有多大,這些都是難題。”有業內人士認為,關鍵還要看細則是怎麼樣實施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