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投訴:消費者尹女士到虹口區消保委投訴:她與某裝潢公司簽訂一份居室裝修合同,施工方式是半包,工期為45天,可是時間過去多日,裝修公司仍沒有驗收,且還有工程餘款沒有退回。她多次交涉未果,只好投訴至區消保委要求解決。

  分析調解:區消保委受理了這起投訴後,及時與裝潢公司經理溝通聯繫,經理表示經查系屬下分公司施工,並表示願意與消費者協商解決。但時隔兩天,公司不認可有施工餘款存在。在調解中,裝潢公司經理帶來的兩位施工人員,一再辯稱,合同不是該公司簽訂的,合同專用章也是假的。經過兩小時的調解,裝潢公司終於認可有關事實,最終雙方達成調解,一次性補償和退款共計4000元給尹女士。

  消保委提醒:這起投訴最終得到圓滿解決,裝潢公司在事實面前只好承認。但作為公司經理應該講誠信,守合同,反之,會得罪消費者而失去市場。消費者應該選擇有信譽的裝潢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