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2月19日,曾以“只給富人蓋房”言論引起轟動的房產大鱷任志強再出驚人之語,針對“最不希望看到中國出現‘窮人區’和‘富人區’”問題,任志強毫不含糊地稱:“……現在出現‘窮人區’和‘富人區’是很正常的,就像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一樣,也要讓一部分人先住進‘富人區’,以後才能都變成‘富人區’。”
窮人區與富人區:存在理由與公然示威
▲觀點提純
當前房產大亨們所倚仗的商業邏輯及操作手法,本身即是病態、充滿原罪、有違構建和諧社會主旨的。正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順着病態的規則所推出的“出現‘窮人區’和‘富人區’很正常”結論,顯然也註定了其本質的荒謬……不能因為“無奈”就承認其合理性,更不能聽任有人故意為此推波助瀾
據悉,對其這一論調,當時在場的其他房地產商也是有人支持有人反對。客觀說,在眼下中國的大多數城市,所謂“富人區”的概念確實正在逐步形成,甚至“富人區”也已雛形初具。從當前的形勢看,如果分配製度、房產調控政策等沒有根本性的轉變,則“窮人區”和“富人區”兩極分化的趨勢,可能真的就不會逆轉,任志強所講的情形很可能會在不遠的將來明朗化———然而發生歸發生,“窮人區”和“富人區”的出現,是否真的可以稱為“很正常”呢?
筆者堅決不能同意這樣的說法。所謂“很正常”,顯然只是基於房產大亨們的商業邏輯———然而要知道,當前房產大亨們所倚仗的商業邏輯及操作手法,本身即是病態、充滿原罪、有違構建和諧社會主旨的。正所謂“皮之不存,毛將焉附”,順着病態的規則所推出的“出現‘窮人區’和‘富人區’很正常”結論,顯然也註定了其本質的荒謬。
是的,存在的未必合理。我們可以容忍貧富差距的存在———只要貧富差距的形成只是源自人的能力高下、源自某些偶然或天然的機會,而不是人為扭曲分配製度的結果;甚至我們也可以容忍“富人區”的產生———只要這個產生是基於正常的市場規律,基於富人們自發性的遷移,而不是被諸如畸高房價等因素人為製造出來。而在當前,各地富人階層的形成和所謂“富人區”的產生,其中最關鍵的要素,卻是失當的分配和失控的房價。
在西方發達國家,的確存在着一些“富人區”,但那些“富人區”的形成往往都經過了幾百年時間的積澱。而我們國家還是相對貧窮的發展中國家,當前出現的貧富懸殊現象絕不是財富自然流動的結果,因而伴隨而來的“富人區”,事實上也更多是一種社會發展的不和諧音,是發展過程中產生了某些失誤的外在表現。
如此背景下,公然推出“出現‘窮人區’和‘富人區’很正常”這樣的邏輯,在相當程度上對應的是對暴富和赤貧迅速分化這種社會現實的承認。這是赤裸裸的財富暴力,是先富階層對因剝奪而致窮者的公然示威。而所謂“就像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一樣,也要讓一部分人先住進‘富人區’,以後才能都變成‘富人區’”———也更像是對社會現實矛盾的有意或無意掩蓋,是對窮人的瞞天過海。此時,宣稱出現“窮人區”和“富人區”很正常,從社會健康發展的角度看,實是等同於“紅腫之處,豔若桃李;潰爛之時,美如乳酪”的自欺。
而且,“富人區”概念往往意味着更多的佔地、更多的能耗,在人多地少的中國,在構建節約型社會的今天,這是從根本上違背科學發展觀的。所以,對於有可能過早來到的“富人區”“窮人區”兩極分化現象,應有的態度是提起警惕,從根本上尋找解決之道,以扭轉或控制此種非正常局勢的蔓延,而不能因為“無奈”就承認其合理性,更不能聽任有人故意為此推波助瀾。
-郭之純
▲觀點提純
我們不能把縮小貧富差距的政治責任抑或社會責任強加於企業,非要企業分擔。以房地產來說,一些開發商定位只給富人蓋房子就像一些開發商定位給“窮人”蓋房子一樣都不足為奇
任志強的這番話定會引起“窮人”的不滿,因為在當前貧富差距擴大的大背景下,任志強似乎又一次蹂躪了“窮人”的自尊。筆者不是富人,但對任志強的話並無反感,認為他只不過是勇敢地說出瞭如今社會普遍存在的事實。
“貧窮不是社會主義”,以“窮人”為自豪的年代已經一去不復返,“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促進了中國改革開放的進程、推動着一批“窮人”走上致富路。可以這樣說,沒有哪一個願意當“窮人”,也沒有哪一個國家願意是“窮國”。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就要是使人們擺脫貧窮,過上富裕的日子。在邁向全民共同富裕的進程中,必然會出現貧富的差距,人也就自然而然地分化為“富人”、“窮人”兩類羣體。只不過,在我國誰也沒有這樣劃分,特別是在政府層面,絕對沒有誰會去提所謂的“窮人”與“富人”,畢竟“窮人”是個帶有歧視性的字眼。但沒有這樣說,不等於說沒有承認,這從“低保戶”、“弱勢羣體”、“農民工”等詞語中不難看到。這部分人實際上就是地道的“窮人”,但如果誰要是說他們是“窮人”,不僅他們可能不滿,就是社會上也會普遍反感。這實際上反映出存在於我們心中那種不敢面對貧富差距現實的心態。
不管承認不承認,我們生活的社會的確存在“窮人”與“富人”之分,既然有窮富之分,作為企業來說,它的目標市場就會有所區分,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就會有針對地選擇自己的目標市場。企業的歸企業,政府的歸政府。我們不能把縮小貧富差距的政治責任抑或社會責任強加於企業,非要企業分擔。以房地產來說,一些開發商定位只給富人蓋房子就像一些開發商定位給“窮人”蓋房子一樣都不足為奇。當然,我們提倡那些定位給富人蓋房的開發商在贏利之後,承擔些社會責任,多開展些扶貧幫困活動。
在存在貧富之分的今天,任志強從房地產開發的角度斗膽地提出存在“窮人區”和“富人區”很正常,我們能否定這樣的事實嗎?一些人住着別墅,一些人還住在“貧民窟”,這正是如今的現實,任志強只不過是說出了在很多人看來不能說、不願說的話而已。因此,我們不妨把任志強當作戳穿“皇帝新裝”的勇敢小孩來看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