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建設銀行吉林省分行宣佈房貸新規定:推出“直貸式”服務和取消強制房貸險等新舉措,以房產抵押擔保方式到建行申請個人貸款的客戶,將自主選擇所抵押房產購買保險事宜。這是央行1998年將房貸險定為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申請前提後,首家在吉林省範圍內取消房貸險強制制度的銀行。
房貸險引諸多爭議
眾所周知,房貸險是一種保證保險。目前銀行規定,購房者向銀行貸款的同時必須在保險公司購買房貸險。
“經過這麼多年的合作,省城銀行和保險公司已經都認可了這一模式,銀行需要藉助保險公司來化解風險,而保險公司也需要銀行來拓展房貸險業務。”一位業內人士這樣說。
不過隨着房貸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市民對房貸險這種“拉郎配”的方式產生了不滿情緒,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市民在購買房貸險時,必須一次性付清所有貸款年限的保險費;二是銀行一般都指定保險公司,市民沒有選擇保險公司和具體保險條款的權利。尤其是隨着近期提前還款的購房者不斷增多,很多市民發現在提前還款並退保時,保險公司往往要收取一定的手續費,這更加劇了這種不滿。
出險率極低房貸險漸失作用
房貸險主要包含兩種保險,一是還貸保證保險,二是財產損失保險。即如果由於房屋損失、人身傷亡給購房者帶來風險和損失,保險公司將給予一定的補償。經過了解,吉林省本省銀行的房貸險大多是財產損失保險,屬於財產險範圍,即防範因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等)造成房屋毀損的保險。
有關人士表示,房貸險的強制制度本是央行為防範房貸風險而制定的,但是事實上,發生自然災害的概率非常小,直到2004年我國才出現首例進入司法程序的房貸保險合同糾紛,而吉林省更是極少出現此類糾紛。
不少房貸借款人認為,房貸險的保費完全由借款人承擔,但第一受益人卻是銀行,第二受益人才是購房者,一旦出現問題,銀行幾乎不會為此承受任何的損失很不公平。基於這些原因,近年來,要求變革房貸險操作模式的呼聲此起彼伏,讓銀行不得不將其作為首要解決的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