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穩定房價6個工作時間表正式啓動鼓勵房產商發展節約用地型住房
為打壓房價虛火,建設部近日再次下發了穩定房價的6個工作時間表。時間表的第一條便是:“各地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體標準,於今年5月31日前公佈執行。”記者昨日從江蘇省建設廳瞭解到,江蘇不會統一制定標準,而將由各省轄市制定本地區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體標準。按照時間表,13市今日應該出臺本地區普通住房具體標準,而一旦成為“高檔房”,所交契稅就要從現在的2%調整為4%。
究竟什麼是“高檔住房”,什麼是“普通住房”?過去一直沒有嚴格的界定。省建設廳的相關負責人昨日告訴記者,江蘇省建設廳、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國土資源廳、人行南京分行、物價局、地稅局、江蘇銀監局八部門聯合出臺的《關於切實穩定住房價格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江蘇“鐵八條”)明確指出:享受優惠政策的住房原則上需同時滿足3個條件: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在同級別土地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2倍以內。單套建築面積和價格標準可適當浮動,但向上浮動的比例不得超過上述標準的20%。各地根據實際制定本地區享受優惠政策普通住房的具體標準,並報省建設廳、財政廳、地稅局備案,於2005年5月31日前公佈。此項與“國八條”中享受優惠政策的住房標準一模一樣。與此相對應,界定“高檔房”的三個標準也終於浮出水面:住宅小區容積率在1.0以下,單套建築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上,實際成交價格高於同級別土地住房平均交易價格的1.2倍以下。只要其中任何一項達標,就屬於“高檔房”。雖然考慮到各地區的差異,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標準,但單套建築面積和價格標準適當上浮的比例不得超過20%,即不得超過144平方米。而一旦成為高檔房,所交契稅就要從現在的2%調整為4%,比原來整整多出了一倍。
該負責人表示,江蘇“鐵八條”是為了合理引導住房建設與消費,解決當前房地產投資規模過大,鼓勵房產商發展節約用地型住房,是宏觀調控的一項力舉。只有符合普通住房標準的中小套型、中低價位的普通住房,才能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
記者瞭解到,由於消費者普遍認為120平方米的標準在南京偏低。所以南京市與“國八條”,江蘇“鐵八條”呼應的相關政策初步擬定,用好江蘇省政策的上限,即將單套建築面積向上最大浮動了20%,將普通住房的單套建築面積定義為144平方米以下,給百姓提供舒適的住房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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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容積率是指項目規劃建設用地範圍內全部建築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附屬建築物也計算在內,但應註明不計算面積的附屬建築物除外。容積率=小區總建築面積÷總用地面積。也就是說,同樣面積的土地,蓋的房子越少,居住的人越少,舒適度相對越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