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5日,中國海外發展有限公司刊發海外監管公告,其全資附屬公司中海企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發佈2023年面向專業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第一期)(品種一)兌付暨摘牌公告,相關公告已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刊載,並同步刊登於聯交所披露易網站。
該債券簡稱“23中海01”,代碼148496.SZ,債券餘額20億元,期限3年,當前票面利率2.90%,按年付息、到期一次還本,最後一期利息隨本金一起支付,無選擇權條款及擔保,受託管理人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兌付兌息方案顯示,本期債券第3年計息期間為2025年11月7日至2026年11月6日,票面利率2.90%。每10張“23中海01”面值人民幣1000元派發本息金額為人民幣1029.00元(含稅);扣稅後個人、證券投資基金債券持有人每10張實際取得1023.20元;扣稅後非居民企業(包含QFII、RQFII)持有人每10張實際取得1029.00元。
時間安排方面,本期債券債權登記日及最後交易日為2026年11月6日,兌付日與摘牌日為2026年11月9日,如遇法定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至其後第1個交易日,順延期間付息款項不另計利息。
本次兌付兌息對象為截止2026年11月6日下午深交所收市後,在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登記在冊的全體“23中海01”持有人。公司將委託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進行兌付兌息,並在兌付日2個交易日前將兌付本息足額劃付至其指定銀行賬戶。如公司未按時足額劃付資金,後續兌付兌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負責辦理。
稅務方面,個人(包括證券投資基金)持有人應繳納企業債券利息個人所得稅,徵稅稅率為利息額的20%,由各付息網點代扣代繳;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境外機構投資境內債券市場取得的債券利息收入暫免徵收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其他債券持有者的利息所得稅需自行繳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