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30日,上海市財政局等三部門印發《關於我市做好居民購房貸款貼息政策有關工作的通知》(滬財金〔2026〕031號),對全市居民購房貸款貼息的業務流程、資金撥付和監督管理作出安排,上海居民購房貸款貼息相關工作進入落地執行階段。
對符合條件的購房者來說,最大的變化是流程簡化:不需要單獨提交材料,也不用跑部門申請,銀行會在每月扣房貸利息時自動完成貼息抵扣,並通過短信、手機銀行消息告知購房者已享受貼息。
根據國家居民購房貸款貼息政策,享受貼息需同時滿足:使用新發放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住房;所購住房建築面積不超過120平方米;所購住房價格不超過150萬元。公積金貸款、存量貸款置換不在貼息範圍內。
貼息標準為:財政部門按貸款本金給予年化1個百分點、期限最長不超過5年的支持;單戶可享受貼息的貸款規模上限為100萬元。
政策疊加方面,此次貼息可與上海此前發佈的《關於優化本市房地產政策措施的通知》(滬建房管聯〔2026〕359號)同時享受。該通知包含公積金提取優化、外環外二套首付比例調整、以舊換新購房補貼等措施。具體適用條件仍需以銀行審核和當地執行口徑為準。
銀行在簽訂貸款合同時應告知貼息比例、貼息期限、貼息額度等關鍵信息,購房者簽約前需核對,不清楚可主動詢問銀行。
通知同時明確風險紅線:嚴禁騙取貼息,違規套取將被追回貼息資金,並承擔相應後果。貼息由銀行自動辦理,不收取任何費用;需警惕“代辦貼息”“加急辦理”等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