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30日,陽光100中國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公司於當日被香港高等法院在公司(清盤案)2026年第170號中根據公司清盤條例頒令清盤,破產管理署署長憑藉其職位成為該公司的臨時清盤人。
公司股份自10月30日下午3時40分起於聯交所暫停買賣,並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公告顯示,公司此前曾於2026年3月12日、5月20日、6月17日及10月16日刊發有關針對公司被提出清盤呈請的公告。
陽光100中國表示,會視乎適當情況發出進一步公告,讓公眾知悉清盤事宜的任何最新發展。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如對清盤令及暫停買賣的影響有任何疑問,應徵詢適當的專業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