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9日,針對投資者關於“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抽檢發現公司兩款民用LED燈具諧波電流指標不合格”的相關提問,佛山照明在互動平臺作出回應。相關消息據媒體轉述,尚待進一步核實。

佛山照明表示,本次涉事產品為2024年生產的庫存批次,處於GB17625.1—2022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過渡期內,不合格指標為諧波電流。該標準正式實施後公司生產的產品均符合對應指標要求。

就後續處置,佛山照明稱已啓動內部核查與產品追溯工作,同步對涉事批次產品啓動召回程序,配合監管部門做好後續處置。

對於汽車車燈產品抽檢情況,佛山照明表示,公司汽車車燈產品已接受監管部門抽檢,截至目前未收到不合格報告或相關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