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商務部等四部委發佈關於進一步提高海南自由貿易港貿易自由化便利化水平的通知。
通知提出,對自境外進入海南自由貿易港的保稅監管場所內獨立保稅倉儲設施並用於復出口的航空煤油,按照國際標準進行檢驗。
通知支持在洋浦經濟開發區內對存儲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和石腦油的保稅倉庫和出口監管倉庫進行整合,創新實施“兩類庫容、總量核准、分類調劑、動態使用”的監管模式。
通知提出,在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汽車研發測試用故障關鍵零部件進口試點。
通知還提出,在液化天然氣期貨上市後,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開展LNG期貨交割庫相關業務,允許LNG期貨保稅交割業務採取能量計量,允許境外企業使用海南自由貿易港LNG接收站保稅設施。
此外,通知提出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穩妥有序開展新型易貨貿易,鼓勵以人民幣計價。
通知還提出,在境外取得合法行醫權的外籍醫師,應邀、應聘或申請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從事臨牀診斷、治療業務等活動,執業許可有效期最長可為三年,期滿需要延期的,可按規定辦理展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