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住建部、工信部、財政部、交通運輸部、商務部、國務院國資委聯合印發《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等關於推進老舊街區廠區改造提升的指導意見》。
意見提出,各地要落實《城市更新“十五五”規劃》目標要求,有序實施1500個老舊街區廠區改造提升重大工程項目。
意見按主導功能將老舊街區廠區劃分為老舊廠區、老舊商業街區、老舊生活街區、老舊交通樞紐及周邊街區等類別,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文化名鎮鎮區可納入改造提升範疇。
改造對象的確定結合城市體檢結果,將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老化、公共服務和公共空間短缺、功能產業和發展活力有待提升的街區廠區納入範圍,並綜合考慮功能關聯性、空間連續性、設施共享性、實施可行性等因素,統籌確定改造提升範圍和實施時序,納入城市更新實施體系。
在項目實施層面,意見要求各地深入開展專項體檢,摸清存量資源狀況,梳理各方訴求,評價更新潛力,制定項目實施方案,明確功能業態、更新方式與規模,確定運營管理模式,測算資金成本和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