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3日,中國光大環境(集團)有限公司宣佈,由光大環保中國、中建三局、廣州華科組成的聯合體與東莞市市容環衛中心就東莞市東南部環保熱電廠項目訂立特許經營初步協議。

項目採用建設-擁有-運營-移交(BOOT)模式實施,聯合體將成立項目公司承辦項目,項目公司註冊成立後與東莞市市容環衛中心訂立正式特許經營協議。

項目一期總投資額預計約人民幣22.52億元(約26.32億港元),其中包含項目公司預計註冊資本約人民幣6.76億元(約7.89億港元),佔一期總投資額的30%。

光大環保中國將向項目公司出資約人民幣5.37億元(約6.28億港元),中建三局出資約人民幣1.35億元(約1.58億港元),廣州華科出資約337.81萬元(約394.73萬港元)。

出資完成後,光大環保中國、中建三局及廣州華科分別持有項目公司79.5%、20%及0.5%股權,項目公司將作為光大環境附屬公司入賬,其財務業績併入綜合財務報表。

項目位於東莞市,設計生活垃圾處理規模為每日3000噸,廚餘垃圾處理總規模為每日500噸。其中一期建設生活垃圾處理規模每日3000噸及廚餘垃圾處理規模每日300噸的設施,二期建設廚餘垃圾處理規模每日200噸的設施。

特許經營期定為31年(含前期及建設期),前期及建設期不得超過2.25年(27個月),其餘為運營期,屆滿時項目公司須將項目設施無償移交予東莞市市容環衛中心或市政府指定實體。項目二期廚餘垃圾處理設施總投資額將由項目公司於相關時間釐定,公告日期仍有待釐定。

聯合體及/或項目公司須以銀行保函形式提供履約保證金,包括建設期履約保證金人民幣6000萬元、運營期履約保證金人民幣2000萬元及移交履約保證金人民幣6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