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6日,國家稅務總局發佈《全國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2026年版)》,並將於11月1日起施行。這標誌着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實現全國範圍統一。
據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稅務總局對9類66項稅務行政處罰事項裁量階次、適用條件、具體標準進行了全面優化,推動實現稅務違法行為事項劃分更加合理、裁量因素設置更加科學、裁量尺度把握更加精確,有利於統一稅務執法標準、規範稅務執法行為、提高稅務執法確定性。
國家稅務總局一併發佈了稅務行政處罰“輕微不罰”事項清單,涵蓋從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中歸納的8項行政處罰事項。
同時,國家稅務總局對各地稅務機關落實全國統一的稅務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提出明確要求,強調要嚴格依法依規實施處罰,在裁量基準範圍內作出處罰決定,保障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