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寶信託將以募集資金中5.1525億元向香河孔雀城增資取得香河孔雀城60%的股權,以募集資金中4.8475億元為香河孔雀城提供貸款。

重要提示:

被擔保人名稱:

廊坊京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御地產”)、香河孔雀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河孔雀城”)

本次是否有反擔保:無。

對外擔保累計金額:291.88億元。

對外擔保逾期的累計金額:無。

以上擔保已經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按照《上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的規定,按照擔保金額連續十二個月內累計計算原則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50%且絕對金額超過5,000萬元以上的,應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因此本項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一、擔保概述

(一)擔保情況概述

公司與全資子公司廊坊京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京御地產”)、京御地產全資子公司香河孔雀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河孔雀城”)、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文學及其配偶擬與華寶信託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寶信託”)簽訂《華寶·寶睿5號華夏幸福大運河孔雀城六期項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合作框架協議》(以下簡稱“合作協議”或“本協議”)及《增資協議》,涉及華寶信託擬設立信託計劃募集資金,規模預計為10億元。華寶信託將以募集資金中5.1525億元向香河孔雀城增資取得香河孔雀城60%的股權,以募集資金中4.8475億元為香河孔雀城提供貸款。公司、京御地產及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文學先生為華寶信託根據《借款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而對香河孔雀城享有的最高為人民幣4.8475億元的借款本金及其利息、華寶信託根據《增資協議》及對該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而對京御地產和香河孔雀城享有的債權提供連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擔保。京御地產將其持有的香河孔雀城40%的股權及其質押期間產生的孳息質押給華寶信託。(具體內容詳見同日公告的臨2014-108號公告)。

(二)上市公司實施上述擔保事項履行的內部決策程序

以上擔保需提交公司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後方可實施。

二、被擔保人基本情況

1.京御地產

公司名稱:廊坊京御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27日

註冊地址:固安縣經濟技術園區2號路北

法定代表人:孟驚

註冊資本:70,000萬元

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樓房銷售、工業廠房開發與經營(憑資質經營);自有房屋租賃;土地整理(法律、法規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取得行政許可的,未獲批准前不得經營)

截止2014年3月31日,京御地產的總資產為38,950,226,354.27元,淨資產為1,044,769,254.47元,2014年1-3月實現營業收入328,873,839.97元,實現淨利潤209,766,334.88元。(注:以上數據為單體公司的財務數據,以下同此說明)與公司的關聯關係:京御地產為公司全資子公司。

  2.香河孔雀城

公司名稱:香河孔雀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0月12日

註冊地址:香河開發區大運河孔雀城一期會所

法定代表人:孟驚

註冊資本:34,350萬元

經營範圍:房地產開發、樓房銷售、工業廠房開發與經營、房屋租賃。

截止2014年3月31日,香河孔雀城的總資產為500,247,670.28元,淨資產為343,359,857.28元,2014年1-3月實現營業收入0元,實現淨利潤14,658.56元。與公司的關聯關係:香河孔雀城為公司間接全資子公司(為公司下設的全資二級子公司)。

三、擔保協議的主要內容

1.擔保方式:公司、京御地產及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文學先生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京御地產將其持有的香河孔雀城40%的股權及其質押期間產生的孳息質押給華寶信託。

2.擔保範圍:華寶信託根據《借款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而對香河孔雀城享有的最高為4.8475億元的借款本金及其利息、華寶信託根據《增資協議》及對該協議的任何有效修訂和補充而對京御地產和香河孔雀城享有的債

權。

四、董事會意見

本次擔保對象均為公司全資子公司或間接全資子公司,公司董事會結合上述公司的經營情況、資信狀況以及對其的控制情況,認為本次擔保風險可控,擔保對象具有足夠償還債務的能力,因此同意對上述子公司提供擔保。

五、對外擔保累計金額及逾期擔保的累計金額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全資、控股子公司的擔保總額為人民幣291.88億元,均為本公司與下屬子公司或下屬子公司相互間提供的擔保,本公司及下屬子公司不存在對第三方的擔保,公司無逾期擔保事項。

六、備查文件

《華夏幸福基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