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生活已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二日就該等事宜的考慮及回應的文件連同上市申請重新提交予聯交所。
茲提述花樣年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九日的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括)彩生活可能進行建議分拆及提交上市申請(“該公告”)。除本公告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本公司謹此向其股東提供有關建議分拆進展的最新情況。彩生活於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九日提交上市申請後,聯交所提出若干事宜,在聯交所開展審閱其上市申請前,本公司需回應該等事宜。就此而言及根據聯交所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十日向本公司可進行建議分拆作出的確認,彩生活已於二零一三年九月十二日就該等事宜的考慮及回應的文件連同上市申請重新提交予聯交所。本公司將在適當情況下就建議分拆作出進一步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