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公司之資產主要包括該土地(位於中國四川成都市,土地總面積合共72,514.34平方米)及座落在該土地上之一切建築物。

  該項交易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三日交易時段結束後,投資者(本公司之直接全資附屬公司)、景先生、永德與目標公司訂立股份認購協議。據此:(a)投資者同意對目標公司投資,並按面值認購目標股份;(b)永德同意把1股現有股份兌換成為1股無投票權遞延股份;及(c)永德同意授讓股東貸款,並以投資者為受益人。

  總代價為400,000,780港元,其中包括:(a)有關認購事項之780港元、(b)有關遞延股份兌換之314,000,000港元、以及有關貸款授讓之86,000,000港元。代價其中:(a)780港元(有關認購事項)將會由投資者以現金支付予目標公司;(b) 400,000,000港元(有關遞延股份兌換及貸款授讓)將會以配發及發行可換股票據之方式支付,永德或其代名人為受益人。

  在完成後,本公司透過投資者將會持有目標公司約99.01%之股權。目標公司將會成為本公司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而本公司將會全權控制目標集團。項目公司之資產主要包括該土地(位於中國四川成都市,土地總面積合共72,514.34平方米)及座落在該土地上之一切建築物。現時計劃在二零一六年之前把該等物業發展成為一組總建築面積約共481,000平方米之商住綜合建築羣。

  上市規則之含義

  由於:(a)景先生(本公司之主要股東)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及(b)永德與目標公司各自為景先生之聯繫人士,故亦為本公司之關連人士,因此,該項交易構成本公司之關連交易。

  由於根據上市規則第14.07條計算之適用百分比率高於25%但少於100%,該項交易構成本公司之主要交易。

  因此,本公司須遵照上市規則有關申報、公告及獨立股東批准之規定。

  建議授出發行兌換股份之特定授權

  本公司將會敦請獨立股東在股東特別大會上授出特定授權,藉此(其中包括)批准配發及發行因可換股票據所附之兌換權被行使時須予發行之兌換股份。

  獨立董事委員會

  本公司已成立一個由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之獨立董事委員會,以考慮(其中包括):(a)股份認購協議之條款;及(b)該項交易。本公司將會委聘獨立財務顧問,就該項交易向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提供意見。

  寄發通函

  本公司預期將於二零一二年八月三日或之前向股東寄發通函,將會載有(其中包括):(a)該項交易之詳情;(b)獨立董事委員會向獨立股東提供之推薦建議;(c)獨立財務顧問致獨立董事委員會及獨立股東之意見書;(d)本集團之財務資料;(e)目標集團之財務資料;(f)獨立物業估值師就該等物業而編制之估值報告;及(g)股東特別大會通告以及根據上市規則須披露之其他資料。

  嘉年華國際:主要及關連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