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欣然宣佈,賣方(大連海昌商城及大連海昌集團)與買方(佳兆業集團)於二零一一年三月十七日就建議收購事項訂立該協議,總代價為人民幣650,000,000元(相等於約770,416,000港元)(可予調整)。
收購事項的背景資料
本公司欣然宣佈,經公平磋商後,賣方與買方就建議收購事項訂立該協議,總代價為人民幣650,000,000元(相等於約770,416,000港元)(可予調整)。訂立該協議構成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本公司須予披露交易。
訂約方
(1)買方:佳兆業集團有限公司
(2)賣方:大連海昌商城;及大連海昌集團
據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所知、所悉及所信,賣方及其最終實益擁有人為獨立第三方。
該物業
大連海昌商城為合法擁有位於中國遼寧省大連市中山區用地面積約為15,954.9平方米的土地(土地註冊編號為011368483)。該土地已獲批准作商業用途。根據該協議,大連海昌商城已同意出售而買方已同意收購該土地連同建於其上的樓宇(不包括建築面積約為813.93平方米的七個商舖單位)。
代價
建議收購事項的總代價為人民幣650,000,000元(相等於約770,416,000港元。
進行建議收購事項的理由
本公司主要在中國從事房地產開發。透過在中國其他房地產市場尋求發展機會,建議收購事項能配合本公司的增長策略。董事認為建議收購事項將讓本集團進一步分散其地域覆蓋及項目組合,以及參與中國遼寧省大連市的房地產發展業務。董事對大連市的房地產市場的前景充滿信心,預期日後有持續的增長潛力。
董事會認為該協議及其項下擬進行的交易乃各方進行公平磋商後按一般商業條款達成,乃公平合理,並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整體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