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正榮地產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公司財務負責人宋喜娥新增被限制高消費情形,限消令對象為榮巨(福州)投資發展有限公司,限制法定代表人為宋喜娥。
該限消令案號為(2026)閩0103執543號,執行法院為福州市臺江區人民法院。
根據公告披露的限制內容,被限制對象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包括乘坐飛機、列車軟臥等交通工具,在星級以上賓館等場所高消費,購買不動產,租賃高檔寫字樓辦公,旅遊度假,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等。
公司表示,正在與相關機構就被限制高消費情況積極瞭解與溝通,高級管理人員被限制高消費事項暫未對公司日常經營及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公告同時提示,公司近期存在債務逾期、涉及重大訴訟(仲裁)、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董事高級管理人員被限制高消費等情況,相關風險尚未有效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