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國有資產法草案11月2日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二次審議。草案二審稿明確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工作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並完善國有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合理配置相關規定等。
在國有資產管理和監督工作遵循的原則中,草案二審稿增加“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根據憲法規定,增加“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
國有自然資源資產方面,草案二審稿增加規定,國有土地、礦產、海域等自然資源資產實行有償使用制度,相關使用權原則上應當通過競爭性方式出讓。
草案二審稿同時增加規定,國有自然資源資產配置應當堅持保護優先、合理利用,嚴格遵守國土空間規劃、用途管制和生態環境保護等要求。
出資人職責方面,草案二審稿完善中央和地方、政府和授權部門履行國有資產所有者職責相關規定。其中增加規定,國務院確定的關係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大型國家出資企業,重要基礎設施和重要自然資源等領域的國家出資企業,由國務院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對相應企業國有資產履行所有者職責等。
此外,草案二審稿完善國有資產基礎管理制度相關規定,進一步加強國有資產收益管理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