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上海市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提出拓寬融資渠道、落實稅費減免政策等措施。
在拓寬融資渠道方面,方案提出推動轄內銀行加大對科技型、傳統型等中小企業信貸投放力度,加強中小企業首貸和信用貸供給,落實無還本續貸政策,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券。
方案同時提出,貫徹實施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等財政金融協同促內需一攬子政策,修訂信貸風險補償和信貸獎勵辦法,提升融資服務中心功能,加強與線上平臺聯動。
此外,方案提出發揮各類產業基金作用,引導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並定期發佈知識產權金融產品清單,出臺知識產權質押物處置辦法。
在落實稅費減免政策方面,方案提出全面實施國家各項稅費支持政策,對符合上海市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按規定落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政策。
方案還明確,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國產藥品註冊費收費標準、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費收費標準50%、65%。
上海市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全文如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促進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的決策部署,我市堅持公平競爭,堅決破除各類市場隱性門檻,推動中小企業在要素獲取、市場準入、生產經營、公共服務中享有平等權利;堅持創新驅動,激發企業內生動力,加快轉型升級和提質增效;堅持協同發展,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共創,推動形成優勢互補、資源共享、協作共贏的發展生態;堅持法治保障,以規則公開透明、執法司法公正為基礎,依法保護中小企業和企業家合法權益。到2028年,中小企業質量結構進一步優化,創新能力、經營能力持續提升,社會貢獻不斷提高,實現與超大城市雙向賦能、共同發展。為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激發經營主體活力,制定本行動方案。
一、規範市場秩序行動
(一)保障公平參與政府採購和工程招投標。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市場秩序,加大政府採購支持中小企業力度,統籌工程項目預留採購份額。持續規範招投標領域准入門檻設置,不得在備案、登記、資質、歷史業績、註冊資本金等方面設置不合理投標條件,不得在市場準入、招標文件中違規要求中小企業設置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強制加入協會等附加條件,保障中小企業平等參與市場競爭。完善建設工程招投標異常低價甄別處置機制,防範惡意低價競爭,保障工程質量和市場秩序。
(二)引導平臺企業發揮賦能作用。推動平臺企業運用技術、數據、流量、場景等優勢賦能中小企業發展,合理降低佣金、抽成、會員費、技術服務費、信息服務費、營銷推廣費等。支持平臺企業開展品牌選樹活動,促進商戶差異化發展和品質提升。鼓勵互聯網平臺通過發放專項消費券、消費滿減等方式賦能平臺內商戶。推動平臺企業和平臺內商戶協同發展,形成開放共享、互利共贏的良好生態。
二、強化融資服務行動
(三)拓寬融資渠道。推動轄內銀行加大對科技型、傳統型等中小企業信貸投放力度,加強中小企業首貸和信用貸供給,落實無還本續貸政策,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小微企業貸款專項金融債券。貫徹實施中小微企業貸款貼息等財政金融協同促內需一攬子政策。修訂信貸風險補償和信貸獎勵辦法。提升融資服務中心功能,加強與線上平臺聯動。發揮各類產業基金作用,引導長期資本、耐心資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定期發佈知識產權金融產品清單,出臺知識產權質押物處置辦法。
(四)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提升政府性融資擔保業務質效,實行1%(含)以下的平均擔保費率,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合理釐定擔保費率,提高業務辦理效率和服務質量。推出中小微數據企業政府性融資擔保“數商貸”。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對創業擔保貸款免收擔保費。加強產業政策與融資擔保政策聯動,提高中小微企業覆蓋面。
(五)健全中小企業增信制度。深化市融資信用平臺建設,統一歸集政府涉企增信信息,持續擴充信息共享清單,集中高效對接銀行,拓展深化“隨申融”應用,推進服務方式創新。動態優化信用修復辦理流程,加快信用修復,落實修復結果互認共享,拓展信用修復集體救助機制應用場景。
三、清理拖欠賬款行動
(六)夯實清欠長效機制。貫徹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小企業回款難問題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推動大型企業優化供應鏈管理,督促其依法在企業年度報告中公示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業款項信息。完善防範化解政府和國有企業拖欠中小企業賬款的長效機制,對清理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情況加強審計監督,將清欠任務納入國有企業績效考核,發揮國企及時支付表率作用。進一步加強商業匯票、電子憑證等非現金支付的規範管理,嚴格限制期限、壓降規模。
(七)加快加力清欠處置。依託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登記(投訴)平臺,深化長三角協作,推進跨省市拖欠賬款清理工作,開展約談整治,加快平臺反饋線索處置。持續提升案件立案、審理效率,加大財產保全和結果執行力度。健全中小企業合同糾紛法律救濟機制,提升企業合同管理水平和風險防範能力。
四、減輕企業負擔行動
(八)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全面實施國家各項稅費支持政策。對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企業按規定落實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政策。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國產藥品註冊費收費標準、境內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費收費標準50%、65%。
(九)降低用工成本。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職工醫保單位繳費費率1個百分點政策。落實用人單位招用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女職工產假及生育假期間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延續實施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依託用工保障平臺,對有用工需求的重點企業實施組合式管家式用工服務。
(十)降低用地成本。鼓勵中小企業採用先租後讓、租讓結合、長期租賃等方式使用產業用地。存量工業、倉儲用地經批准提高容積率或增加地下空間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企業在支付土地價款時可選擇分期支付,首期按不低於50%的比例繳納,剩餘價款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內全部繳清且不計利息。
五、激發創新活力行動
(十一)加大創新資源開放共享力度。建立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向科技型中小企業開放比例指標,納入我市設施分類評價體系,通過科技創新券降低企業用戶使用成本。完善“滬科積分”,研究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積分制度。發放專業服務券、新質服務券、出海服務券,助力中小企業購買服務和拓展業務。提升中小企業網絡和數據安全防護能力,加強惠企服務。
(十二)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加快概念驗證平臺、高質量孵化器等平臺建設,提升專業服務能力。在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新材料、生物醫藥、具身智能等領域探索建設更多中試平臺,面向中小企業開放樣品試製、工藝驗證、小批量生產等服務。引導醫療、製造、金融等領域國家人工智能應用中試基地向中小企業提供真實合規的業務環境、數據等,助力中小企業技術產品開發、迭代和評測。
六、加快轉型升級行動
(十三)驅動數智化躍升。建設數字公共服務體系,集成數據、算力、軟件、模型等數智服務,為中小企業提供免費試用或優惠折扣。加強市級智能算力統籌調度,優化算力券、模型券(Token券)、語料券政策,完善算力、模型服務商統籌申報機制,擴大對中小企業的覆蓋面,賦能中小企業發展。落實國家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城市試點政策,持續徵集“小快輕準”數字化產品,助力專精特新、製造類中小企業在生產、質檢、能耗、供應鏈等環節數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動集成電路首輪流片政策向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項目傾斜。
(十四)推動生活性服務業提質創新。加快建設零售業創新提升試點城市,引導中小零售經營主體探索模式轉型、差異化發展,開展聯盟合作、聯合研發和採購等。推動收納整理、家庭管家、“家政+養老”等新興領域發展。擴大員工制家政企業試點,促進家政服務業向職業化、標準化、規範化發展。打造一批“文旅+”“體育+”體驗式融合型消費場景。
七、融通開放發展行動
(十五)促進大中小企業協同發展。實施大中小企業融通創新“攜手行動”,持續舉辦百場萬企、大企業“發榜”中小企業“揭榜”等對接活動,搭建上下游企業常態化交流平臺,開放應用資源和創新場景。引導大企業帶動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協同出海,融入全球價值鏈。貫徹實施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相關政策,動態完善梯度培育體系,加大對創新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及“小巨人”企業的分類指導與精準扶持力度。推動市屬國有企業合理設定不動產租賃期限,嚴禁無序轉租、層層轉租,持續強化出租場所安全管理,穩定承租中小企業發展預期。
(十六)助力拓展海外市場。深入開展中小企業出海服務專項行動。完善海外綜合服務體系,優化企業走出去綜合服務平臺功能,健全“線上+線下”“境內+境外”等服務網絡,為中小企業出海提供貿易與投資渠道、商事信息、法律保障、跨境金融、風險防範等全鏈條服務,幫助中小企業提升境外投資能力和風險防範水平。加強對中小企業海外參加展會的服務。強化對中小企業數據出境的合規指導,促進中小企業數據高效、便利、安全跨境流動。
八、加大要素支撐行動
(十七)做好能源資源保供穩價。加強對成品油、天然氣、瓶裝液化石油氣等能源資源的保供穩價。貫徹落實第四監管週期輸配電價改革方案,降低工商業用電價格。優化算力中心用電價格政策,參照原大工業用戶執行大工業深谷電價。擴大農業分時電價政策實施範圍,將優惠政策延伸至12個現代農業設施片區。
(十八)強化企業人才支撐。深入開展中小企業人才服務專項行動。賦予符合條件的重點企業傑出人才優享服務對象自主認定權,支持中小企業設立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入駐各區博士後創新實踐基地。積極吸納中小企業高層次人才進入職稱評審專家庫,持續暢通企業人才職稱評價渠道。持續優化職業技能培訓和評價資源供給。
(十九)培育壯大企業家隊伍。做好中小企業經營管理者培訓,提升企業經營管理水平。構建親清統一的新型政商關係,推動企業家參與制定涉企政策,充分聽取企業家意見建議。大力弘揚企業家精神,加強典型案例和優秀事蹟的宣傳報道,及時總結推廣好經驗好做法,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良好氛圍。
九、深化法治護航行動
(二十)提升執法司法效能。全面推進“信用+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動態完善“無事不擾”事項清單和“無感監管”對象清單。強化跨部門聯合檢查統籌,完善非現場檢查制度。對新業態、新模式實施包容審慎監管。健全涉訴信息澄清機制,防範因涉訴導致停貸、抽貸。規範涉企案件辦理,穩妥實施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依法維護中小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強化涉企案件全流程監督。為中小企業提供便捷的商事調解服務,高效、低成本化解糾紛。
(二十一)加強知識產權服務和保護。發揮國家級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和快速維權中心作用,為中小企業提供專利快速預審、快速授權、快速維權服務,縮短專利授權週期。強化跨部門跨區域知識產權保護協作,加大知識產權民事、行政、公益訴訟檢察綜合履職力度,深化知識產權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制度適用,加大對涉中小企業知識產權惡意、重複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強出海企業商標海外搶注監測,助力中小企業防範化解海外知識產權風險。
加強統籌協調,強化部門協同、市區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各區政府、各部門和單位要高度重視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工作,採取務實有效舉措,確保各項行動任務落實落細。加快健全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進一步發揮招商引資和企業服務一體化工作專班、經濟運行分析工作專班、營商環境工作專班等工作機制作用,建設中小企業服務智能體,智能匹配和主動推送適配政策和服務資源,暢通中小企業訴求受理渠道,推動訴求高效解決,加強專精特新等中小企業運行分析,制定行動方案、開展攻堅突破任務、修訂營商環境條例,用好數字化手段為優化營商環境賦能,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服務和監管效能提升。健全我市中小企業統計監測和分析制度。加強形勢研判,強化政策措施實施效果評估,及時反饋調整,提升實施科學性和精準性。具體政策措施的施行期限國家和我市有專門規定的,從其規定。
